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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河北省省级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0-08-31

《河北省省级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今年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国家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20〕42号),要求省科技厅制定对战略性科研项目实施滚动支持制度,在全省范围推广。4月10日,我厅印发《关于推广国家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落实方案的通知》(冀科区函〔2020〕21号),要求高新处、资管处负责落实。为完成交办任务,高新处会同资源配置管理处成立工作专班,经充分调研,起草了《河北省省级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实施方案(试行)》(初稿)。

  在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点:一是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办法。本方案以《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为根本遵循,是管理办法在滚动支持项目中的体现和细化。二是与今年立项程序相一致。今年高新领域4个专项进行滚动支持试点,在指南编制、经费安排等方面实施了创新举措,这些举措都纳入了本方案。三是注重实际操作性。本方案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滚动支持项目的范围界定、立项程序、实施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便于落地实施。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10条,第1-2条对“战略性科研项目技术滚动支持项目”和“滚动支持”进行了界定;第3-4条明确了项目纳入滚动支持和制定发布申报指南的程序;第5-7条规定了项目的立项程序;第8条明确对下一年度实施滚动支持的程序,提出项目发生6种情形之一,即视为不通过年度评估;第9-10条是两条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