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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0-10-28


《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县域科技创新,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同意,于2020年10月16日印发。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县域科技创新,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2019年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一年多来,省科技厅开展了两次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评价结果,并通过为各县编制科技创新能力评估报告、落实县域科技跃升资金奖励、开展县域科技工作指导帮扶、组织县域科技创新专项培训、加强典型宣传等系列举措,大力推动了《跃升计划》落实,全省县域科技工作呈现了崭新局面。为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县域的实施,今年以来,省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围绕“促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县域科技创新专项调研,于7月22日向省委和省政府提交了《促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专项民主监督情况报告》。根据省领导批示意见,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就落实省政协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快县域创新提出了具体举措,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文件制定工作,8月4日,省科技厅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6个部门印发通知,请各部门就落实省政协建议提出意见。8月13日-17日,省科技厅对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归纳,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8月19日,省科技厅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就《若干措施》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和11个设区市政府征求意见。9月中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省司法厅对《若干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审核。9月28日,省科技厅将《若干措施》提交省政府审定。9月29日,省领导做出批示,同意《若干措施》由省科技厅印发。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八个部分,共28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加强对县域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的考核和督导。提出了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各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年度监测评价结果和跃升情况,将《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检查等3条措施。

  第二部分,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提出了加强对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规划制定的指导,加快引进和培育产业链优势企业,培育单项冠军企业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加快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提出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帮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发布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百强和创新百强企业榜单,推进工业设计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推动“企业上云”,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等7条措施。

  第四部分,加快创新园区和基地建设。提出了加快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提档升级,完善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等3条措施。

  第五部分,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出了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吸引集聚海内外人才来冀就业创业,持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3条措施。

  第六部分,加强县级科技管理机构建设。提出了加强县级科技部门建设,建立县级科技部门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等2条措施。

  第七部分,优化县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出了保持县域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持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等4条措施。

  第八部分,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推行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关联办理、落地落实“百事通”改革,宣传发布惠企支持政策等3条措施。

  四、出台意义

  加快县域科技创新,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若干措施》的制定,是省科技厅和相关部门落实省政协《促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专项民主监督情况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具体举措,也是《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印发后,我省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方面出台的另一项重要举措。该文件的印发,对进一步激发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性,优化县域科技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